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好胡星星:“执法委屈奖”能否开出“文明之花”?
近日,郑州市惠济区刘寨城管中队两名队员在依法纠章时,被几名违章者羞辱谩骂,推拽殴打,始终做到打不还手、骂不还口,获得“执法委屈奖”奖牌。(11月26日《郑州晚报》) “委屈奖”似乎成了各行各业化解矛盾的灵丹妙药,警察、护士、环卫工、司机、城管队员等都在领奖行列,“打不还手、骂不还口”城管队员又一次获此“殊荣”。这个奖的初衷是鼓励文明执法,缓解受了委屈的执法人员,但是用“委屈奖”褒奖“委屈”的做法,似乎有点不伦不类,甚至还会开出“恶之花”。 事实上,给城管颁发“委屈奖”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,近年来,频繁上演的“城管打人”、粗暴执法事件,使中国城管成了执法暴力的代名词。于是,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城管队伍开始走向文明之路,甚至不乏“互跪执法”的悲情,迫于各方压力,这个曾经被妖魔化的群体成为了“弱势”对象,这才有了“执法委屈奖”的诞生。 尽管设立“委屈奖”的初衷是好的,表面上充满了“委屈了我,和谐了社会”的奉献精神,但是其传递了多种不良信号:一是变相鼓励乃至纵容暴戾违法、违规的行为。城管合情合理执法,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也是自身的权职所在,对待抗法、施暴等违法行径,当启用法律武器制裁,何必拿脸皮做“挡箭牌”?二是容易强化执法者的“委屈”心理。拿物质奖励来消解管理之殇,让执法人员在忍辱负重中工作,不是在扭曲人格吗?何况不排除有人借题发挥,拿城管来泄“私愤”,这将执法者的尊严至于何种境地? 无论对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,这种用“委屈”奖励缓解执法矛盾的方式,都仅是一种形式上的“和解”,长此以往,势必模糊权力的边界,导致执法无底线,甚至将人性推向“恶之谷”。“互害式”的执法循环,也能难让城市管理开出“文明之花”。 “委屈奖”仅是缓解执法困境的一剂“退烧药”,对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仅是“隔靴捞痒”。要破除两难困境,一方面亟需解决城市管理的机制问题,真正帮助百姓解决民生问题,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划界;另一方面,必须彰显法治权威,完善执法权责,让城管执法回归法治正途。文明执法、公正执法必须远离暴力与冷漠,为“息事宁人”而选择“委曲求全”,不仅是拿尊严开玩笑,更是拿法律当儿戏,自娱自乐罢了。
作者:胡星星
:姬学涛)